关于《普格县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 (试行)》的解读

发布时间: 2024- 04- 08 17: 33浏览次数:

一、修订背景和依据

根据《凉山州支持服务业发展十二条政策(试行)》等相关文件精神。为充分发挥服务业在拉动全县经济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、创造税收和改善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推动我县服务业高质量转型发展,结合我县目前服务业实力薄弱、竞争力不强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政策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第一部分是支持升规入统。对当前新增入统的单位(含国企),报表一年后且运营稳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。

第二部分是支持产销分离、主辅分离。对实现产销(主辅)分离首次入统报表一年后且运营稳定的企业,根据入统当年年度营业额给予一次性奖补。

第三部分是支持入统企业做大做强。以入统企业上年度营业额为基数,对当年增速达到30%—50%以及50%以上的企业和个体户给予奖补。

第四部分是支持总部经济发展。对在普格县新入统的服务业企业采购中心、研发中心、区域分拨中心等,报表一年后且运营稳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。

第五部分是鼓励创新经营模式。鼓励统一结算。鼓励商业综合体、专业市场(包括二手车、建材、家居家装、农贸等)、特色商业街等组建统一结算、统一管理的企业;鼓励企业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,促进线上线下互动、商旅文体协同发展,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,发展节假日经济、夜间经济、会展经济等,促进新业态、新模式、新场景的运用。

第六部分是鼓励企业连锁经营。对普格县重点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通过直营、连锁等方式跨区域发展,且对普格经济拉动明显,县外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的给予奖补。

第七部分是支持快递物流业发展。支持快递物流业发展。对寄出州外的邮件根据上年度增量进行奖补。

第八部分是支持促消费活动。积极争取上级促消费活动资金,县财政每年视财力情况配套促消费资金。组织开展文化旅游节、美食消费节等综合性主题促消费活动,支持向零售、餐饮等服务业行业投放消费券,活跃市场、促进消费。

第九部分是鼓励企业创牌定标。对成功申报进入四川省服务业“三百工程”的重点项目、重点企业、重点品牌给予奖补。

第十部分是鼓励社会组织发展。鼓励消费协作、家政、餐饮、电商、物流等行业商协会,根据县服务业领导小组安排,承担服务业招商引资、助推升规入统、品牌创建、技能大赛、教育培训、信用体系建设等事务,给予每个商协会补助。

第十一部分是强化要素保障。鼓励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,推动“非禁即入”相关规定普遍落实,简化企业注册手续。强化用地保障,强化资本要素保障,落实国家、省、州关于财政、金融、税收、社保、稳岗扩岗、房租减免及水电气费用缓缴等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。

第十二部分是加强工作保障。建立县级领导、行业部门联系服务企业(个体户)帮扶机制,每月走访企业(个体户),为其解决实际困难。每月召开1次产销对接会议,扶持企业做大做强,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县级部门,给予综合目标考核分值激励。


信息来源: 凉山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