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普格县推动全县建筑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九条措施》的政策解读

发布时间: 2024- 04- 08 17: 32浏览次数:

一、修订背景和依据

根据《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州建筑业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》《凉山州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》等文件及省、州、县相关会议精神,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拉动全县经济发展、助力乡村振兴、吸纳农民工就业、创造税收和改善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结合我县目前缺乏一级和特级建筑企业,企业业绩水平低、实力薄弱、竞争力不强的整体情况,为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转型发展,制定该措施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第一部分实施“建筑强企”行动。明确了为壮大发展骨干企业,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,引导成长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,设定企业注册晋升奖、企业产值奖、企业经济贡献奖、企业人才奖励,并按相应等级设置资金奖励。

第二部分是鼓励创优创新。主要明确了对荣获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、对荣获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、对二星级、三星级绿色建筑、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以及高装配率、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给予相应资金奖励。

第三部分是鼓励企业战略合作。明确了鼓励县内企业联合央企、国内大中型建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合作,

第四部分是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。明确了对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项目,除政府投资项目、能源类项目外,优先给予奖励相应资金奖励。

第五部分是加强企业用电保障。明确了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上、突出地方优势产业的特色企业,科技含量高、延伸产业链起到延链强链补链的加工制造类企业,保障全年四季全时段供电,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用电,且企业当年电费实交数超过一定数额时给予相应补贴。

第六部分是加强项目用地保障。明确了对招商引资企业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通过预审的重大项目,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、弹性年期方式供应。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赁的,按照年均用地评估价计算出让价款或租金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等优惠政策。

第七部分是加大金融财税支持。明确了建立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,推行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以工程施工合同、施工许可证、建筑材料、工程设备、企业自建工程作为增信措施申请银行贷款等相关支持政策。

第八部分是健全服务保障体系。明确了建立县政府领导挂包帮机制,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指导,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等;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行为通报表扬激励等相关机制。

第九部分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。明确了深入推进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,建立普格建筑企业“红黑榜名单”并强化结果运用。

第十部分是其他要求。明确了申报奖励的其他相关约束性条件和补充说明。


信息来源: 凉山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