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木里县]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关于督促部门(单位)清偿拖欠企业账款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3-
12-
22
09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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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局、交通运输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乔瓦镇、项脚乡、后所乡:
前期各部门(乡镇)自查上报拖欠企业账款,根据县领导批示要求,涉及账款的各部门(乡镇)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以更坚决的态度、更有力的行动,更务实的举措,切实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。各部门(乡镇)务必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拖欠企业的账款完成清偿。确不能按期完成清偿的请在2023年12月30日前回复不能按期完成清偿的原因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。
木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
2023年12月21日
信息来源:
凉山州